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烈山区古饶镇山南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烈山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建立、李玉侠、杨家龙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半峭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北市濉溪县恒大名都6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烈山区古饶镇山南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梧桐路东长城创业园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 | 烈山区古饶镇山南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烈山区古饶镇山南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现状水泥混凝土道路上铺设沥青面层、新建路灯、新建雨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个日历天 | ** | 皖************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立、李玉侠、杨家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参考原国家计委计[****]****号文及发改**[****]***号文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半峭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恒大名都6栋****
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半峭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恒大名都6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