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 | |||||||||
招标工程项目 | *****模拟铁路站台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 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建筑面积 | 长约***米、宽3米、高1.**米 | 层次 |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元 | 本项目投资 | *******.**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上级拨款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项目主要包含:现有老旧站台拆除、新建模拟站台、道路路面修复、排水系统改造及遮雨棚修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模拟铁路站台工程 | |||||||||
*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含)**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级市政公用工程](含)**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详见招标文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开标前连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所在地对缴纳社保另有文件规定,按企业所在地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文件佐证;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具有中级(含)**工程师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有效劳务合同、开标前连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所在地对缴纳社保另有文件规定,按企业所在地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文件佐证;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大员[市政施工员、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市政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身份证、有效劳务合同。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工程施工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投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登记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须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未放入投标文件中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开标,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签到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因此引起的*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5、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建筑施工综合评分法。6、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宜春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7、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3)禁止围标、串标行为,*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6)**行为*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8、本项目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期限 | ****年**月**日至****年**月2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2日 |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站(***.****.***.**)网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2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及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站(***.****.***.**)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4年**月9日 | 招标人(章): ***4年**月9日 | 监督部门(章): 负责人: ***4年**月9日 |
注:1、本表*式*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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