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外国语学院云交互语言实践教学平台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天内交付并安装完毕。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2.1 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 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5.1 验收程序 采用 *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3.质量要求 3.1 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 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n委托第*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n否 是否邀请专家:n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n是 □否 是否邀请第*方检测机构:□是 n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①合同签订完成、货到及安装完成后3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②本项目验收环节邀请不少于5人且具有专业资质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组成的验收小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③验收时专家将随机抽取产品对其功能性进行检查。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n*次性验收 c分期/分项验收 4) 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①核对产品数量,②核对外观尺寸、安装要求、安全性能耐久性要求等否是符合招标投标文件要求。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需通知组织甲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标识、包装、总装配套之部件及附件、各种技术资料文件等进行清点、直观品质检查;需要安装、调试的,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会同甲方共同对货物数量、质量、外观、包装、品种、配套附件、安装要求、安全性能耐久性要求各种技术资料文件等进行验收。调试、安装不符合质量或技术标准的,乙方应立即采购补救措施。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核对中标单位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软件升级等服务的承诺。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①交付时间、地点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②包装运输、售后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 ①本项目按照*般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分为外观验收、技术验收、校准验收、项目验收*个方面实施。 ②外观验收、技术验收:中标人需确保提供的所有产品均来自正规进货渠道,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人会同中标人共同对到货产品进行拆箱,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外观质量、配置及消耗品、技术资料、技术参数进行逐*核对检查。 ③校准验收:项目中明确“校准合格方可验收”的所有设备,其检定、校准工作均由中标人组织实施,并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验收时需按照仪器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检定、校准全部项目,技术参数与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不*致时,以更高要求为准(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没有的项目不需要检测),提供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证书作为验收资料。 ④项目验收:项目内涉及的所有设备均已完成外观收、技术验收、校准验收、培训验收后,由中标人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采购人确认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由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邀请相关专家组织项目现场验收,并书写验收书。 ⑤采购人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产品均需由获得相关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律拒收,采购人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费用,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⑦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照《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般程序验收;①合同签订完成、货到及安装完成后3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②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③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④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⑤验收方式:项目按政府采购的*般程序验收。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上报主管部门的处置,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项目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5、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7、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8、乙方无权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 9、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乙方有保密义务。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须保证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软件永久享有免费使用权。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3.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步要求乙方赔偿。 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4.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周按*天计算,不足*日按*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分之*点*(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分之*(5%)。*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4.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4(1)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甲方与任何第*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由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乙方不得以升级服务、锁屏、维护等方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生效 **.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运输*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合同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伴随服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起发运。 **.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周按*天计算,不足*日按*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分之*点*(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分之*(5%)。*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分之*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解决争议的方法 **.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法律适用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通知 **.1本合同*方给另*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 合同未尽事项 **.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